根据全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各县区局上下联运,督促各级药械经营单位竭力保障疫情防控药械供应。
一是立即上岗。要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从年1月27日(正月初三)起全部正常营业,畅通疫情防控药品和卫生器材的供应渠道。二是组织货源。要求全市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积极组织货源,确保抗病*类药品、口罩、体温计、酒精等药械供应。三是稳定市场。要求各经营单位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诚信经营,坚决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乘机囤积涨价。四是保证质量。各级监管人员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药械质量管理,规范药械采购渠道,要求药械经营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作者:沈涛
审核:俞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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