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招生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3号)、《湖南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湘教通〔〕55号)、《关于做好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决定年我院30个专业(含专业方向)面向湖南省实行单独招生。方案如下:
一、成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翟惠根
执行副组长:韩立路
副组长:李国春、窦铁生、蒋衡湘、王中*
成员:彭*、*立新、吴群力、汤文忠、蒋亚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处合署办公,彭*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事务由招生处统筹安排;单招录取由招生处远程录取中心负责执行;学院考试中心负责组考和阅卷;学院后勤中心负责考试期间的水电和医疗卫生保障;学院保卫部负责考试场地的封闭及安全防患工作;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学院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可以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湖南省年高考报名考生号及密码直接到学院招生处报名(学院本部办公楼二楼室);
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