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年我院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南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怀化学院、长沙医学院、涉外经济学院、湖南交通工程学院7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专升本”招生工作。
一、合作院校和对应专业及毕业人数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报名人数不足的,报名人数科放宽到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三、推荐条件及要求
1.在校生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
(5)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且在年3月1日前没有撤销处分的,不能报名。
2.退役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退役后未参加过专升本招生考试;
(3)上一年度退役的湖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役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四、推荐程序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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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自年3月7日-3月14日到所在系部报名。
(2)网上报名:系部初审通过的学生于年3月15日-25日期间直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