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陷入困境的女孩
她在寒冬腊月多方奔走
寻求社会支持
用爱帮助女孩走出阴霾
面对误入迷途的少年
她助其办户口、找工作
用情让犯错少年
开启全新的人生
她从事未检工作十年来
成功帮教救助余名孩子
办理余起
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无一例错误或瑕疵案件
她就是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刘超颖
二十年前,青涩稚嫩的刘超颖怀抱一腔热血投身检察事业,成为光荣的人民检察官。十年前,她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深知对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来说,我们办的不是一个个案子,而是一个个孩子的人生。”刘超颖表示,“帮教救助每一名未成年人,是国家赋予我们未检人的责任与使命。我们不仅仅是国家公诉人,我们也是孩子的国家监护人!”
刘超颖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年来,共经办余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成功帮教救助余名未成年人,无一例错误或瑕疵案件,且通过抗诉、纠正违法等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
“每当想起强奸案被害人欣欣(化名),都让我心如刀绞。”说起欣欣的不幸遭遇,刘超颖满是心疼。在办理这起强奸案时,刘超颖发现被害人年仅8岁,且患有先天巨结肠、智力残疾三级等疾病,遭受性侵害后,心理受到严重创伤,家庭拮据,无力治疗。在一个寒冷的冬日,刘超颖和同事们顶着七级的大风去看望欣欣。欣欣八十五岁的太爷爷老泪纵横地说:“求求你们,救救这孩子吧,她太可怜了……”
“面对被害人生活凄凉的处境,面对被害人渴望施救的眼神,我做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应当有所作为,被害人不应该被遗忘在社会的角落。”于是刘超颖克服重重困难,多方奔走,为欣欣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申请小额爱心基金、残疾人生活补贴;筹集善款、医院、陪同欣欣治疗疾病;联系心理咨询机构定期为欣欣心理疏导。
对欣欣的救助已经持续五年了,欣欣身体上的疾病好了许多,也渐渐走出了阴影,终于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不再是那个沉默寡言的女孩。每年的春节、儿童节,刘超颖都会去看望她,欣欣也会搂住她的检察官妈妈,和她说个不停。“看到她再次露出的笑容,我觉得付出再多的努力都是值得的。我做这些不为别的,只希望竭尽所能,让每个受到伤害的孩子不再流泪,拥抱充满阳光的新生活。”刘超颖这样说。
刘超颖还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努力探寻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尽力为其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让其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不再违法犯罪。
丁丁(化名)10岁开始流浪,不到14岁就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多次,后因盗窃被行政拘留4次、判处刑罚1次。刘超颖问他为什么总是盗窃?他说:“因为我饿,我没有身份证,没人要我,我只能偷。”
“如果只是就案办案,将他绳之以法,等出狱后,丁丁依然没有生活来源,他很可能继续犯错,在不断犯罪中毁掉自己的一生。为丁丁找一份收入来源和容身之所是当务之急;为丁丁办理身份证,使其能够自食其力才是长久之计。”出于这样的想法,刘超颖开始为丁丁找寻能够接收他的企业。然而,刘超颖联系的很多企业,都顾及形象,不愿意接收有污点的丁丁。为了孩子的未来,刘超颖知道不能轻易放弃,就在距丁丁出狱不到一周的时候,终于有个企业的蔬菜配送基地表示愿意接收他。
出狱前一天,刘超颖去看望丁丁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丁丁愣了一下,随后眼眶通红,掩饰不住的开心,冲着她咧嘴笑,“没想到您会这么关心我,还记得当时的承诺。”这一幕也深深地印在了刘超颖的脑海里。第二天一大早,刘超颖就等在监狱门口,把丁丁送到蔬菜配送基地,像亲人一样不停叮咛。
一天晚上,丁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