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宁远县大宁府拖欠工资”的帖子,我局经过调查,现回复如下:
年1月20日,劳动者吴秀雄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大宁府工地拖欠其工资,我局工作人员当即与大宁府工地相关负责人联系,要求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年1月21日,县住建局及我局组织双方协调,大宁府工地当场与周又生结清大宁府一期10、11、12栋内墙粉刷工资款尾款元。
若确有你所反映的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情况,请您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据及投诉材料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欢迎大家给我们来信来电,咨询相关*策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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